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有关法令法规,现拟对“《十堰市火车站片区控制性具体规划》01-50、01-51地块用地性质及目标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内如未收到实质性反应定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程序同意。
一、项目概略
2019年10月30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致函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支撑处理茅箭区人民医院迁建选址的函,申请将林荫大道二号线安顿区B区南面30亩土地作为医院迁建用地。2019年11月30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19〕5号全体会议议定:原则同意。
二、调整内容
将原控规中01-50地块部分商业用地(面积为7127.30平方米)、01-51地块部分商业用地(面积为10944.25平方米)以及部分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3043.62平方米)进行整合,地块编号为01-51-1,用地性质调整为医院用地,用地面积总计21115.17平方米。
控规目标调整见下表:
三、规划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镇控制性具体规划编制批阅方法》;
3、《湖北省控制性具体规划编制技能规则》;
4、《十堰市城市规划办理技能规则》(2016年);
5、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及有关部门定见;
6、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城乡规划相关法令和法规与技能规范;
7、国家、湖北省及十堰市教育相关法令和法规与辅导文件。
四、公示地址
1、固定场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用地调整触及地段;